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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江苏省人才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江苏省人才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苏人社办[2011]1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江苏省人才学会章程(草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人才学会将于2011年下半年召开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为开好本次会议,做好换届工作,诚请贵单位认真做好理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七届理事会人员组成
  第七届理事会由为人才工作做出一定贡献,热心参与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的本会会员组成,其中55岁以下理事不少于三分之二,理事会组成人员数量控制在120人以内。
  二、理事候选人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
  2. 为人正派、身体健康,在行业内有一定贡献和威望,能积极参加和热心支持学会工作。
  3. 在人才研究或人才管理工作等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从事人才工作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机构)法人,或学会单位会员的负责人,或有较丰富人才工作研究经验的专家、学者,一般要求在职。
  4. 本人应是学会个人会员。
  三、理事候选人推荐办法
  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推荐是省人才学会加强组织建设、顺利完成换届的重要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所推荐的理事人选应由推荐单位充分酝酿和民主协商产生。
  1. 请省直各有关单位推荐1-2名理事候选人。
  2. 请各市人社局推荐2名理事候选人(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3. 请各市人社局推荐2-4名人才工作业绩突出的县(市、区)部门负责人作为理事候选人。
  4. 请各市人社局推荐2-4名人才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负责人作为理事候选人。
  5. 请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推荐1-2名理事候选人。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人才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经确认盖章后,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送学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16室
  邮政编码: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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