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计划》的通知

源自动物组织的植入性材料;

维持生命的植入式器械;

★★★★★

高分子材料植入性材料和器具;

介入治疗用植入性材料和器具;

★★★★

金属材料构成的植入性器械;

维持生命的治疗器械和监护器械;

★★★

源自动物组织与人体血液、粘膜接触的外用敷料;

采用粘结剂的一次性高分子无菌器械;

直接治疗用医疗器械;

★★

其他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重点常规直接诊断仪器;


  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以飞行检查为主。
  三、2011年日常监督计划
  1、列入“风险星级分类”监管名单的企业(见附件2),原则上按2011年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安排表的要求实施现场检查。
  对质量信用等级连续被评为A级的,质量管理体系优良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少现场检查次数。对质量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的高风险企业,医疗器械安监处和相关分局要适当增加检查次数。现场检查采用统一的表式,检查情况汇总分析由医疗器械安监处负责。对列“三星”(含三星)以上监管的企业,实行现场检查情况即时汇总分析制度。现场检查完成后即时将检查情况以电子报表(见附件5)报医疗器械安监处(邮箱地址:yxaj@smda.gov.cn),现场检查记录随后一周内书面传递(传真)医疗器械安监处。
  2、完成二项专项摸底检查工作,4月底前完成定制义齿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见专项检查计划);10月底前完成临床检验试剂生产企业摸底检查工作(检查计划另行通知)。
  3、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应严格监管,分局全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1)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处罚的企业;
  (2)未按规定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跟踪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的企业(由医疗器械注册处会同不良事件监测中心负责通知);
  (3)对2010年质量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的企业(另行发文通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