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160KVA以上专变工业企业实施控制用电的通知


  (注:以上公式中的“50%”仅指10月份限额比例,限额比例50%即可供使用的电量为正常值的50%,以后其他月份的限额比例根据各月份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四、控制用电方式

  列入控制用电范围的重点用能企业,实行限额用电和集中检修停产相结合。集中检修停产期间,仅保留必要的安保和生活用电,直至确保用电量不突破限额指标。

  五、工作要求

  (一)县经贸局会同县电力局,根据上级考核要求和下达的企业名单,逐家审核确定企业的检修停产时间、安保和生活用电负荷,并逐月公布企业控制用电方案。

  (二)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确定的检修停产时间,合理安排安保和生活用电负荷。

  六、违反控制用电的行为界定和处罚

  (一)违反控电行为的界定

  情形一:企业每个结算月的用电量(以电力部门的抄表为准),超过用电限额指标即为违反控制用电行为。

  情形二:企业执行控制用电方案期间,根据负荷管理系统或调度SCADA系统的记录,实际持续用电负荷连续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超过允许最大用电负荷5%的,属于违反控制用电行为,每30分钟计1次。

  (二)违反控制用电行为的处罚

  1.企业控制用电期间第一次违反控电行为属于情形二的,经县电力局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后,企业已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

  2.企业控制用电期间第二次违反控电行为属于情形二的,由县电力局会同县经贸局强制实施停电措施,违规当日已执行的有序用电时间作废,并延长控制用电时间3天。自《违反控制用电停止供电通知书》(以下简称《停电通知书》)下达之日后第4日上午10时起,实施连续停止供电,总执行时间为按全厂集中检修停产让电方式折算的该企业未执行时间加罚延长3天时间之和。

  3.企业控制用电期间,第一次违反控电行为属于情形一的,超出限额指标的用电量在下个月加倍扣除,即:该企业下个月的限额指标=该企业按当期标准计算应得用电量指标-(上个月超限额用电量*2)。

  4.企业控制用电期间第二次违反控电行为属于情形一的,由县电力局会同县经贸局强制实施停止供电,自《停电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第4日上午10时起,实施连续停止供电,总执行时间为30天。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