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0〕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0〕28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当前我县水利发展状况,提高水利服务景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江少伟
副组长:杨仲敏(县府办副主任)
沈才忠(县水利局局长)
梅进前(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吴海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旭东(县发改局副局长)
蓝朝星(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晓洪(县经贸局副局长)
凌 伟(县司法局副局长)
林 环(县国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