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监管
1.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要以堵截“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为重点内容,以油焖笋、油豆腐、薯片等油炸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使用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企业和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对各生产加工单位采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食用油和来路不明的食用油开展重点检查,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检查率达100%。二是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生产条件审查,加强生产管理,督促小作坊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引导小作坊进行改造升级,规范率达100%。三是加强生产环节食用油质量抽检工作,凡发现来路不明或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2.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在固定场所销售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或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对食用油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管理。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粮油店、熟食店等场所为重点,以散装食用油为主要监管品种,在全县范围内对散装食用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将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要求对食用油经营者检查率达100%,登记造册率达100%。二是强化食用油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高对油脂经营者的检查频率,督促食用油脂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进货渠道合法,证照真实有效,质量合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散装油脂监督检测力度,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或非正规渠道购销食用油的行为,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追查来源,切实达到源头治理目的。
3.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以快餐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加大食用油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购买和使用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以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落实的,要严肃查处和曝光。重点对象检查率达100%。二是要监督餐饮经营单位在公示栏对食用油采购进货来源、餐厨废弃物去向等事项进行公示,承诺不使用“地沟油”,并主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重点对象在卫生公示栏中承诺不使用“地沟油”、公示油脂采购凭证及餐厨废弃物去向的比率达98%以上。三是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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