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分中心机构分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0〕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及时做好我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改办机构分离相关工作,根据《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理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体制的通知》(丽编办〔2010〕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分中心机构分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叶金堂
副组长:梅振伟(县府办副主任)
成 员:付明明(县监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