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8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江少伟

  副组长:杨仲敏(县府办副主任)

  李光松(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华星(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一春(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昌龄(县公安局副局长)

  叶华青(县国土局副局长)

  柳晓杰(县建设局副局长)

  项秀梅(县交通局副局长)

  商晓云(县农业局副局长)

  梅盛青(县林业局副局长)

  叶梅娟(县水利局副局长)

  叶金海(县旅游局副局长)

  张兆清(县人劳社保局副局长)

  陈战耕(县文广出版局副局长)

  林兴忠(县卫生局副局长)

  吴广伟(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岳仁(县电力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