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县十件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政府在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出承诺的2011年全县十件实事是事关全县、体现民意、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现将《2011年全县十件实事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以列前的责任单位为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并分别于今年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通过公文交换平台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对落实情况分季度进行动态跟踪督查,并及时通报各单位完成情况。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2011年全县十件实事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实施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4800位低收入农户年收入超过4000元。
责任部门:县致富办,县农办及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二、积极改善农村环境,重点建设美丽乡村·魅力畲寨10个,完成双后降农民公寓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建设,全县完成下山移民2000人,其中高山远山搬迁1800人,地质灾害隐患区搬迁200人。
责任部门:县农办,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三、加快发展来料加工业,重点抓好城北110千伏变电所工业区块来料加工标准厂房建设,新建较大规模的来料加工点5个,全年完成来料加工费6000万元,努力解决农村妇女就业问题。
责任部门:县妇联,县经贸局,县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四、加强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新建或修建村级卫生室71个,建设定期巡回诊疗点146个,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15元,参保率达到95%以上。
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县发改局、县人劳社保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五、加大城镇住房困难群众保障力度,开展第二批120套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