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厉行节约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景政办发〔201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全县各有关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规定,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实现了保运转、保当年收支平衡的工作目标,为全县厉行节约工作实现“六项指标”零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厉行节约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县直机关一级单位
县发改局、县人劳社保局、县审计局、县委党校、县妇联。
二、县直机关二级单位
县会计核算中心、县森林公安分局、县妇保所。
三、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