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互助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由管理机构或由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县级主管部门也可以提出召开临时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建议。
资金互助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任务:一是审议通过资金互助组织章程;二是决定资金互助组织的具体操作规程;三是决定资金互助组织的成立和解散;四是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及其成员;五是审议批准资金互助组织的财务预决算;六是决定资金互助组织的其他重大事项。
资金互助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生效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成员代表)出席;二是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人员同意;三是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二)理事会。
资金互助组织理事会是资金互助组织的执行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资金互助组织的运行与管理。
资金互助组织理事会的职责:一是组织成员讨论通过资金互助组织章程;二是依据资金互助组织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执行资金互助组织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四是负责资金互助组织的借款发放和回收;五是负责互助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六是负责与县级主管部门和村委会的联系和协调;七是定期向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管理区)常委政府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八是定期向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村民大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转的情况。
资金互助组织理事会一般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包括理事长、会计、出纳等。理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一至三年。在任期未结束前,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以召开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提前改选理事会。
资金互助组织理事会成员的资格:一是须为资金互助组织成员;二是愿意承担管理工作;三是有良好声誉;四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监事会。
资金互助组织监事会是资金互助组织的日常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资金互助组织的运行和理事会的工作。
资金互助组织监事会的职责:一是监督理事会执行资金互助组织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二是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三是监督理事会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四是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五是接受资金互助组织成员投诉,与理事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六是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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