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三)按照“拉框架、强功能、创特色、出亮点、保民生”的思路,做好城市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南北人民路延伸、景中到三枝树道路、鹤溪路南北延伸,做好政策处理,实现无障碍施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四)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鹤溪中路立面改造、规划展览馆、民族青少年宫、供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永定桥(暂名)、入城景观公园(塔)、新华路北段延伸、凤凰路、浮丘路延伸和茶山公园等工程,启动石印山公园改造,抓好县城雕塑建设。完成城南旧城拆迁安置房、团结东路安置房建设。加快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五)坚持建管并举,全面加强城市管理立法工作。理顺城管大队、数字城管等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城市管理。抓好小区物业管理,提高小区宜居性。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禁私搭乱建。全面实施洁化、美化、亮化、绿化工程,抓好人民路、鹤溪路、复兴路等主要街道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增加停车位,加强停车管理和交通疏导,在主要交通路口添置红绿灯,在学校、医院门口等人员密集、车辆拥挤地段增设减速带,着力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努力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深入开展城南旧城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城中村”和主要街区的立面改造,注重县城各区块的融合与衔接,提高县城建设品位。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六)抓好金园丽景住宅小区、鑫景商城建设。从保证开盘量、降低开盘价、增加房源等方面采取相应商品房价格干预措施,保持房价在合理范围内。加强保障房建设,原有的要及时分配到位,加快推进第二期120套保障房建设。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各有关部门。
(七)继续做好土地开发与复垦工作,为全县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继续推进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及时做好土地预审、农转用和报批工作,进一步理顺征地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土地要素制约。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八)严格执行生态功能区规划,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努力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启动农村规模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有序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减排工作,降低农村面源污染。抓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外舍、城南、澄照等5处垃圾中转站建设,启动东坑、渤海、沙湾、英川等4座垃圾填埋场建设。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九)全面实施“811”生态文明行动方案,认真开展重点行业环境问题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废弃物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十)积极开展生态乡镇村创建,新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以上、市级2个以上、县级生态村20个。继续加强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和千峡湖水体保护,确保断面水质优良。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七、翁伟荣副县长负责的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