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拉网式”监督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今年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1.动员部署。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对本辖区、本环节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动员部署,抓紧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方案。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环节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目标、有组织、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调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单位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1.全面监督检查。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方案,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突出整治重点。要采取有效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做到五不准:不准未取得健康证、限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在脏、乱、差等不符合基本要求条件的环境中进行生产加工;不准使用非食用原料作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准使用陈化粮等劣质原辅料或不合格食用油脂加工生产食品;不准违反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在加强整治的同时,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劳动就业培训等优惠政策,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培训费、体检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优惠,并通过建立完善摊点规划设置、流动摊点车辆统一配置等管理措施,扶持发展守法诚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优质的产品品牌。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专项整治期间,县食安委办将对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方案措施、整治成效等情况组织督查,督查结果列入全县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通报。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每月23日前要将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治工作报表(附件2)报送县食安委办;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查漏补缺,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县食安委办,由县食安委办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