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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注:本表一式三份,由主任、副主任考核时填写,两份分别留主管司法局及地级司法局备案,一份报自治区司法厅存入本人执业档案。

  附件二
  公证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单位:                  执业证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民族

 

参加工作

时  间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奖惩  情况

 

从事公证

工作时间

 

取得公证员执业证时间

 

取得涉外业务资格时间

 

继续教育

情  况

培训情况

论文、案例分析等文章发表情况

 

 

 

年办证

总件数

国内公证

涉外公证

收费总额(元)

法律援助证(件)

错证(件)

假证(件)

 

民事

经济

民事

经济

 

 

 

 

 

 

 

 

个人总结(办理公证业务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

 


个人总结

 

 

 

 

 

 

签名:    年 月 日

公证机

构考核等次评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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