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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国土、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国土局、农业局、财政局、林业局、统计局以及各乡(镇)政府等为成员单位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都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按照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的要求,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在每年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

  (三)落实作业队伍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需选择信誉高、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完成基本农田的划定、上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图件编绘、数据库的建设、承包经营户发放保护卡等工作。

  (四)确保工作质量。本次划定工作执行严格的分级检查验收制度。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成果。对虚报、瞒报基本农田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成果报备
  (一)报备要求。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备案。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二)报备内容。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信息。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备案到省厅,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备案到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西安督察局。

  (三)报备时间。在6月底之前完成基本农田信息逐级报备工作,报备到国土资源部的信息,由省级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全县以县、乡信息报备为基础,构建基本农田信息化管理体系,做好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到图、数、地一致,实现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通报制度。

  附件
  张家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中奇  县委副书记、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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