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和商标文化推进计划。一是大力宣传,提高全民对商标的认知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大力宣传《
商标法》、《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法律法规,宣传商标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宣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大意义,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和创牌能力。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品牌宣传策划,提高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进一步宣传特色农业,培育和扶持省级农产品商标品牌基地,鼓励传统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四)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建立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商标保护的绿色通道。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高知名度商标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个人为辅助,强化工商、法院、公安、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多部门联合,拓展跨区域商标保护网络,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重点的协作和监管手段,形成有力的保护机制。要站在服务“三农”的高度,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市场为重点,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积极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和对商标印制单位的整治行动,抓印制源头,推行商标印制信用监管,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加大新闻媒介对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五)密切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商标战略的全方位实施。县工商局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工商、文广、工信、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积极支持、培育我县富有民族特色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财政部门要对全县商标注册工作和驰(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给予适当的财力保障,工商、质监、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全面促进商标兴县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