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等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2)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3)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推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质监局)
(五)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顿
1、工作目标
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100%食品经营单位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批发户建立“一票通”台账制度100%,其他85%;“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已创建总量的基础上增长15%以上。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建立“一票通”台账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集贸市场、早点(夜市摊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以批发、集贸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商场、超市和食品店、食品摊点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
(5)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经营记录制度。(责任单位: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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