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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家川县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家川县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1〕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张家川县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张家川县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国家良种补贴项目,进一步提高我县小麦、玉米生产能力,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农牧厅[2011]49号《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小麦、玉米两种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确保今年我县小麦、玉米播种面积稳定在29.7万亩以上,总产达到66500吨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小麦、玉米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按照农民(含农场职工)实际种植的面积全部给予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由省级农业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各地生态类型和生产实际,筛选确定适应性好、抗逆性强、优质高产、市场前景较好、群众认可、通过审定的品种作为补贴的主导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主导品种由省上组织专家推荐确定后,省市县各级农业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推介补贴品种目录,供群众选择参考。各乡镇根据自己的生态类型和生产实际,在省上推介的主导品种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种,向农民推荐宣传,指导农民种植。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规模、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范围及规模。根据省财政厅、农牧厅[2010]291号《关于安排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的精神,省上安排我县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29.7万亩,补贴资金297万元,其中小麦19.7万亩、197万元,玉米10万亩,100万元,涉及全县15乡镇258村6.15万农户30.7万人(冬小麦以2010年秋播,玉米以2011年春播统计数字为准,2011年分配各乡镇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面积与金额详见附表二,农户小麦、玉米补贴面积保留整数)。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每亩补贴标准10元;

  (四)补贴方式。小麦、玉米两种作物的良种补贴资金全部通过现金方式直接补贴给种植的农户(含农场职工)。

  (五)补贴程序。补贴农户、补贴面积由县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后,省财政经调查、核实、公示的补贴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县财政部门开设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特设帐户上,再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县信用联社,县信用联社拨付到各乡镇信用社,最后由各乡镇和乡信用社通过“一册明、一折统”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补贴农户。

  五、重点工作及要求
  (一)严格核实补贴面积。各乡镇在统计核实补贴面积时,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据实上报的原则,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播种结束后,由农户据实向村民小组申报补贴作物种植面积(冬小麦以2010年秋播面积为准,玉米以2011春播面积为准),村民小组登记造册后分户核实统计,并在村组内按户张榜公示每户实际种植面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由村民小组重新核对调整,再予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户登记造册,统一上报到村委会,村委会将分户种植清册汇总后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乡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财政局和农业局。县农业、财政和统计部门共同审核填报《2011年甘肃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表》,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核准并加盖公章后,由县级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天水市农业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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