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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1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灾预案的通知


  1.张家川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会同县气象局等单位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地质灾害预报、上报;负责派出地质灾害现场工作组,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趋势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负责加强灾害性天气和诱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易发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减轻和消除污染灾害。

  2.张家川县地质灾害疾病预防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灾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或控制传染疾病的爆发和流行,检查和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张家川县地质灾害灾民救助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筹备划拨救灾资金,发放应急救济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调配、发放救济物品;按有关规定对外介绍地质灾害灾情,呼吁社会各界、各部门组织人力、物力,对灾区的灾害救治工作实行对口支援,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的种类、数量,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接受援助。

  4.张家川县地质灾害治安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保护等;负责根据灾情需要发布紧急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通告,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武警支队负责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相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等工作。消防支队负责防止发生火灾或制止火灾扩大蔓延。

  5.张家川县地质灾害水源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主要负责灾区的水源调查,及时为灾区提供较好的生活用水水源。

  6.张家川县地质灾害交通保障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及有关设施,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抢险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7.张家川县地质灾害通讯保障办公室设在县电信局(由电信局牵头,组织移动、联通公司成立办公室),负责恢复被毁坏的通信干线和主要通信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确保县、乡有关部门与灾害现场的联系。

  8.张家川县地质灾害电力保障办公室设在县电力局,负责恢复被毁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证灾区用电。

  9.张家川县地质灾害基础设施抢险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灾区的供排水、重要市政设施抢险及险情排除,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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