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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驻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考生在省直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网报规则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5105室,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五)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六)2011年10月12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等相关事项,请登陆江苏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查询。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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