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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排查整治重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和场所;“六小”(即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小网吧、小旅店、小餐厅、小影视娱乐厅)和“三合一”(即生产、储存与住宿场所为一体)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50户以上大村寨。

  (二)排查整治内容:单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单位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灭火器配置等情况;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情况。50户以上大村寨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组建义务消防队情况,村寨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农户违反规定堆藏易燃、可燃材料,使用、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火用电情况。

  (三)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非常手段,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设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0年9月15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15日至9月24日)。县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社区、行政村、所属所辖企业等基层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会议,结合实际进行全面部署,层层动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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