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府办〔2010〕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府办发〔2010〕143号)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确保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控制指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和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种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切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有效预防和切实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
三、检查内容
(一)综合类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学习11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栗战书书记、赵克志省长讲话精神及贯彻落实11月11日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情况。是否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按照4个100%的要求传达学习考核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13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府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府〔2010〕1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深化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府办〔2010〕11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府办〔2010〕172号)等文件精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制定了国发23号和黔府发13号的贯彻实施意见和方案,是否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或本系统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否按要求制定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