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经济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启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研究制定扶持发展农村公共道路客运交通政策,落实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税费优惠减免政策。研究制定安全产业政策,加快高危行业企业整合重组,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3、继续加强安全法制建设。加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强化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应急避险、职业健康等知识。
4、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继续推动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乡镇安全监管队伍,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安监站(所)建设,实行委托执法,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在全市安监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全市安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正、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安监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计民生。各县(区)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思想,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安全生产,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之上。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县(区)、本部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