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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特别是结合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和优美乡镇创建等工作的开展,使农村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乡(镇)驻地、农村集中居民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河道等重点区域垃圾污水及畜禽粪便、田间地头废旧塑料薄膜等污染,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固党发〔2010〕36号)精神,按照市委、政府领导视察工作时对农村垃圾和废旧农膜等污染问题提出的整治要求,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管理,改善农村脏、乱、差的现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树立我市农村良好的环境新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以优化农村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以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重点村以及福银高速、G309线、G312线、S101线、S202线、S203线等主要公路干线周边的村、乡(镇)为重点,开展以整治生态环境、整治环境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工作,严格管理农村地区垃圾、污水、畜禽粪便、塑料薄膜的污染,禁止乱堆、乱倒、乱排,从根本上消除农村脏、乱、差现象,努力打造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村、乡(镇)。
  二、整治的重点区域
  乡(镇)驻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中居民点、交通干线周边村庄、河道等区域;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移民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各村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行政村及背街小巷的卫生问题。要突出抓好农村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集贸市场、环境保护、交通秩序等卫生容貌的治理。
  三、时间步骤安排
  (一)集中清扫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5月30日,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大清扫活动,清除重点区域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田间地头废旧薄膜等污染物,整治污水乱泼乱倒乱排现象。已建设垃圾填埋场的区域,将生活垃圾集中在填埋场填埋;尚未建设垃圾填埋场的区域,要选择临时填埋场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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