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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保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为认真总结和宣传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成就,营造良好的全民节能氛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91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9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6月12日至18日举办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宣传周期间,企业、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军营等要把倡导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宣传重点,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新闻媒体优势在全社会强化能源资源国情宣传教育,普及合理用能、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三、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要通过举办展览展示会、技术交流会、现场体验活动,建立节能科普基地,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倡导低碳消费,组织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宣传周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各县(区)活动方案要于2011年6月3日前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节能宣传周期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参加2011第七届中国西部国际能源工业与节能减排科技博览会,各县(区)要组织企业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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