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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劳动关系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劳动关系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通报
(乌劳函〔2010〕69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现将今年第一季度劳动关系工作目标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全市各类企业已实现劳动用工备案5491户(其中,计算机备案1868户,手工备案3505户),占本年度劳动用工备案目标户数(1.45万户)的38%;全市各类企业已实现劳动用工备案80130人(其中,计算机备案23836人,手工备案35764人),占本年度劳动用工目标人数(25万人)的32%。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全市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职工75535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占劳动用工备案人数的93%(其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10828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占劳动用工备案农民工11041人的98%)。

  (三)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全市各类企业签订集体合同733户,涉及职工14887人,集体合同签订率占劳动用工备案户数的13.35%,覆盖职工占被调劳动用工备案人数的18.58%。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年初维稳工作的影响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普遍存在各类报表上报不及时且报表中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直接导致我市相关数据无法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和乌鲁木齐“7.5”事件的影响,部分企业职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频繁,造成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略有下降。

  三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女工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力度不够。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协调劳动关系工作重点,确定工作目标。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积极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管理,确保规模以上各类型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确保辖区内实现劳动用工备案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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