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安全监管,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强降雪、降温可能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力度,按照“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雪情冰情监控、道路疏通和交通管制等工作,避免因积雪、结冰对交通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结冰路段要禁止车辆带防滑链强行通过造成路面损毁,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各乡镇要做好恶劣天气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安全巡查,及时报告道路积雪结冰情况,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通过控制客运班车发车时间、限时通行或禁止通行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安监、发改、消防、电力、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正确用电、用气方法的宣传,防止因取暖造成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件发生。住建部门要加强房屋特别是中小学校、卫生院、敬老院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出现人员伤亡。发改、公安、安监、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工矿企业、建筑行业和民爆企业冬季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综合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备足抗灾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强降温降雪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商务、粮食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物资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市场需求。发改、电力、住建、水务等部门要做好煤、电、气、水的供应保障工作。工商、物价、质监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医疗卫生单位要备足医疗设备和救治药品,做好低温天气群发疾病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农业、畜牧部门要指导农民做好农林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冻和冻后救助,尽快恢复受损的蔬菜大棚、禽畜栏舍等生产设施,努力保护生产能力,保障蔬菜及鲜活农副产品的供应。民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共同做好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体生活救助工作,可能因强降温中断交通的高山乡镇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和农业生产物资储备,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农业生产需要,严禁各地出现群众挨饿、受冻而死亡现象发生。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县政府督办室、应急办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严格落实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未按要求采取防范应对措施,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或者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处置时机,造成严重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