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宁建(城)发〔2010〕10号)
各市、县规划、建设、园林、城管、房管局,有关市、县水务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决定组织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同步做好本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十二五”规划,为自治区《规划》编制提供依据。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技术力量,高质量编制好本地区的规划。
二、各地的规划编制由规划局(建设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协助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三、请各地于2010年6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规划文本及电子版报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