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辽地税函〔2011〕3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绥中县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已经印发,结合我省发票管理情况做如下补充,请一并做好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
  一、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将“发票专用章”套印在票面规格较小的发票上时,须报省局审批后方可使用。“发票专用章”可按同比例缩小至长轴为30mm、短轴为20mm。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