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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七)加工贸易。改善加工贸易配套条件,提高产业层次,拓展加工深度,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优化我省以成品油、光纤光缆、电气设备、钢铁制品、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和家具等行业为主导的加工贸易结构。(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海口海关)

  二、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

  (一)引导转移产业集中布局。坚持转移产业集聚发展,各园区要合理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形成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浆纸及纸制品、软件、动漫、航运、油气化工、海洋工程装备、旅游装备、汽车及其零配件、太阳能光伏、特种玻璃和硅材料等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挥我省已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承接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提升产业配套能力,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规范发展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园区整合发展,形成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明显的产业园区体系。避免盲目圈地布点和重复建设,防止一哄而起。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扩区升级,适时选择认定发展势头好、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区为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并积极争取国家各项政策支持,鼓励积极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产业园区所在市、县政府要列出时间表,加强园区道路、通信、供水、供气、供电、防灾减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省级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协助市、县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产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信息化相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市、县政府)

  (三)发挥重点地区引领和带动作用。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和发展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基地,推进东方边贸城等加工贸易一体化基地建设;支持海口市用足用好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政策,加大承接产业转移的力度;重点支持洋浦等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雄厚的经济开发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发挥规模效应,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努力把洋浦打造成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海口市、东方市等有关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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