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行为。继续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问题。继续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坚决纠正和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
(八)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入园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占坑班”和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加大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坚决纠正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问题;完善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价格虚高、变相强制征订等问题。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防范和纠正“高考移民”问题的工作力度。
(九)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继续开展对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重点组织对公安(含交警)、国土环境资源、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国税、地税、工商、质检、安全监管等9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含省直部门)的民主评议。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逐步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等。进一步提高市、县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水平,推广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媒体互联互动的做法,不断拓展群众诉求表达的平台,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确保解决问题更加及时、有效。
同时,要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坚决纠正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继续治理公路“三乱”,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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