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运营、退出的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在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专项专用,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在配置环节,及时将保障性住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在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行为。同时,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四)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以及农民工技能培训、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化强农惠农资金和新农合基金的监管,促进强农惠农资金有效使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在去年清理摸底惠农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落实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继续推进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五)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着力推动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并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切实纠正发案瞒报、迟报漏报和压案不报等问题。
(六)继续深入治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着力建设规范、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零团费”、挂靠承包和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一批欺客宰客等损害游客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对旅游市场的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车、黑导、黑店、黑社”,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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