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总本系统、本部门所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部门填写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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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应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公共机构的数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按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具体报送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1.电耗数据
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
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
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
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
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
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 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