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内容
(一)建筑能耗统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科[2010]31号)的要求,对我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进行统计、收集和整理,形成全区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统计范围为各地级市城市规划区内2010年底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部分城市的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根据统计结果,确定重点用能建筑和标杆建筑。
(二)建筑能效审计。根据能耗统计结果,按照建设部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的要求,选取各类型建筑中的部分高能耗建筑或部分具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能效公示。根据能耗审计结果,在政府网站和本地主流媒体对建筑能耗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四)能耗监测。对部分高耗能重点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通过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分析能耗数据,实现对我区重点建筑能耗进行实时动态监测。
(五)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全区民用建筑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管理办法、建筑能效公示办法;建立和完善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研究制定建筑能耗定额标准与用能系统运行标准,逐步建立超定额加价制度;研究探索市场化推进建筑节能的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2010年工作进度安排。
1、2010年11月31日以前,完成全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民用建筑基本信息收集和整理,根据《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要求进行能耗统计,按要求在网上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完成30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建筑的能源审计;
3.完成3-5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改造,并在现有监测试验平台实施能耗动态监测。启动宁夏民用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建设。
4、制定印发《宁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方案》、《宁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及《宁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
(二)“十二五”期间工作进度安排。
1.建立我区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基本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
2.完成自治区民用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的建设,启动五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