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近日我县将聘请辽宁省抚顺市地质监测总站的同志到我县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隐患点责任人等同时参加。
  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抚顺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落实地质灾害专项防治资金,认真履行职责。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国土、发改、民政、城建、交通、水务、执法、安监和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预防工作。
  1.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对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治理。
  2. 气象、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精度,采取多元化手段搞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力度。
  3.公路交通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灾害点监测检查,对危险地区要及时进行治理,保证行人、车辆安全。
  4.水务部门要做好水库库区滑坡灾害的调查,对灾害易发区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5.教育部门要关注学校周围地质环境的变化,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灾避险预案。
  6.安监部门要加强矿山尾矿库的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