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包括建筑物外墙围护机构,如外墙面、屋面、女儿墙内外侧及压顶,采取建筑节能保温措施(安装保温苯板),外窗更换节能窗。保证节能改造建筑物达到节能50%以上标准。
三、改造计划
我县县城既有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其中,公企建筑面积 14.7 万平方米,居民居住面积97.3万平方米。县城集中供热设施现有热源厂六座、30吨/小时热水锅炉3台,20吨热水锅炉2台,15吨热水锅炉1台,10吨热水锅炉3台,6吨热水锅炉5台,4吨热水锅炉2台,供热方式实行低温水直供方式供热(其中两座热源厂为私人所有,各拥有2台6吨及1台10吨热水锅炉)。
根据既有建筑规模和供热现状,计划对县城内现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分两步实施:
1.2010年计划改造50万平方米,当年施工当年竣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剩余既有居住建筑分五年改造完成,每年改造20%。
四、改造项目及技术方案
(一)改造项目
1.热源及热管网平衡改造工程50万平方米。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工程50万平方米。
3.墙体围护结构及外窗节能改造工程50万平方米。
(二)改造技术方案(由县建设部门负责制定)
1.县城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县城既有建筑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出建筑年限、面积、户数、墙体面积和节能状况等数据。
2.工程改造设计由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设计部门制定工程设计方案。
3.工程造价由工程造价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企业共同测算改造投资成本。
4.施工队伍的确定由招投标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督责制定招投标方案,报节能改造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竞争,选定有实力承担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
5.墙体及外窗节能改造所用材料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检测。热计量和管网平衡所用的产品,必须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或推荐的产品。
6.监理单位对节能改造工程实行全程施工监理。
7.进行工程的节能效益分析。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改造项目单价测算
1.2010年国家供热计量改造补助每平方米55元。其中:管网热平衡和热计量改造补助每平方米22元;墙体节能围护、屋面平改坡及外窗改造每平方米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