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发〔2010〕8号)
新宾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既有建筑
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
财政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抢抓国家政策扶持机遇,推动供热事业进一步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建筑节能减排相关法规政策为基础,以行业技术标准为保证,以县政府为主体,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实行统一领导、相互协作,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纳入“低碳环保县”建设行列。通过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实现节约能源,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减少居民热费支出负担,创建全国县级节能示范县。
二、改造项目
县城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供热计量改造。主要包括分户控制系统;在户外楼梯间安装供热计量,温度控制装置;必要时对每栋楼安装楼栋计量装置;热源和热力站安装的计量装置,用以计量供热量、燃料量、补水量和耗电量,并采取安全保护、保温措施。
(二)热源及供热管网平衡改造。一是热源选用高效节能锅炉并按系统实际负荷合理配备锅炉容量和数量。二是对原循环水泵进行校核计算,安装变频装置,以满足供热系统变流时要求。三是热源和热力站安装气候补偿装置,使供热量根据热负荷的变化自动调节。四是热源和热力站增设或完善必要的水处理装置。五是对室外供热管网及其保温质量进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阀门等部件,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安装水力平衡装置,对室外管网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控制并连环路,压力损失差值不大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