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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道路运输业、汽车驾驶员培训业的行业管理;负责道路运输执业培训教育管理和交通系统职业技能开发与技术培训管理工作。
  (十) 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引进、利用和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交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县交通局机关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其中党委书记、局长各1名,副局长2名;设工会主席1名(按副科级配备);一般干部编制8名。人员编制结构情况见《县交通局人员编制核定表》。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
  县交通局人员编制核定表

项   目

机构

 

规格

人 员 编 制 结 构

备 注

干 部 编 制

工勤人员

编制

领导

职数

一般

干部

合   计

 

14

5

8

1

 

部门领导

 

4

4

 

 

 

工会

 

1

1

 

 

 

工作人员

 

9

 

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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