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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意见


  及时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各地、市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围绕中心工作,确定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阶段性重点,充实完善公开内容。要注重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天内上网公开,领导重要政务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

  内容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各子站为支撑站点,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协同共建。市政府办公室完善内容保障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内容保障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形成市政府办各处室、市级机关各部门共同保障网站内容的工作机制。强化审查,严格遵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审批制度,信息发布单位应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提供机关、单位负责同志的审批意见和保密审查机构的审核意见。保密部门要指导督促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网站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网站涉密信息的日常检查。

  三、强化在线服务

  完善服务信息。纠正内容缺失、更新迟滞、链接失效等情况。“中国镇江”门户网站编辑部要加强检查,将服务信息的更新、维护任务落到职能部门,确保服务信息准确全面。

  拓展服务内容。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以行政服务事项为重点,整合教育、卫生、医疗、社保、就业、住建、交运等部门服务资源,通过网站在线查询,实现政府网站“一站式”服务。

  健全服务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善和深化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透明工作机制。要加强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各有关部门要整理、补充行政审批申请表格及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网上预审、在线咨询、在线办理、网上监察、网上评议等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服务水平。

  四、强化分析运用

  创新运用形式。要通过科学规划、严格审理、跟踪服务,加强对公众交流类栏目的管理。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有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在线访谈,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互动交流。加强领导信箱和网络发言人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限时回复和审查制度,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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