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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防控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的通知

  交通局:负责保障交通畅通,确保突发牲畜口蹄疫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样本的运送,协助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疫区封锁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的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野生动物进行疫病监测及相关防治工作;发生疫情期间,有效采取隔离控制措施。
  卫生局: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有关标准的制定和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和病人救治工作。
  工商局:负责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和行政执法,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控突发牲畜口蹄疫疫情的市场交易措施和办法;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严禁未经检疫或有可能感染疫病的动物、动物产品上市交易;与有关部门配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稳定。
  广电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按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工作。
  质监局:负责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及时制定突发牲畜口蹄疫疫情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
  驻新宾武警中队:负责动物强制扑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封锁、人员隔离、疏散、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口蹄疫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指令、命令和决定,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负责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处理相关法律规章的起草工作;组织制订有关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及时提出预案的启动、实施和终止建议。
  2.3专家组
  县动监局负责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⑴对突发口蹄疫疫情相应的级别以及采取的防控措施提出建议;
  ⑵对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
  ⑶参与制订、修订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⑷对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宣传;
  ⑸对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⑹承担突发口蹄疫疫情日常管理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2.4.1新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口蹄疫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调拨和管理,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突发口蹄疫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疫病监测,指导口蹄疫强制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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