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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各市县建筑工程春季复工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工作督查的通知


  四、督查内容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春季复工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检查情况及4月份“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开展情况;

  各市县按照全区建筑管理工作会议安排,开展辖区在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落实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工前各项质量安全措施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等落实情况;防坠落、防坍塌、防触电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工程中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重大建筑设备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过冬的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重新组织查验验收情况;落实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岗前教育,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建筑工程钢筋原材质量专项检查情况。

  2、各地开展辖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行为检查情况;

  各市县按照《关于开展全区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建(建)发[2011]第19号 )要求,督查各市县安排部署在辖区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达标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及运行情况、商砼企业试验室检测仪器力学数据自动采集和数据上传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证明资料、现场交货检验情况、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排查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及企业设立分站情况,对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企业的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3、各地开展辖区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清欠专项检查情况;

  自治区政府已将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内容列入2011年自治区政府效能目标考核责任书。各市县要按照全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0] 8号)、《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制度》(宁政办发[2011] 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本地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以及2010年12月31日前五市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建设项目数量和拖欠金额的统计报送工作。

  4、各地新开工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法定程序情况,打击建设施工项目违法转包和非法分包情况;

  当前,我区各市县均存在部分开发区、工业园区、试验区、工矿企业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封闭管理,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违规建设,青铜峡市宁夏西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27”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各地要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专业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责任,以强有力措施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程序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违法转包、非法分包、挂靠的行为。各市县要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市场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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