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检查预拌砼企业提供的预拌砼质量证明资料、发货单、预拌砼开盘鉴定资料、砼坍落度调整记录资料、预拌砼出厂合格证、砼配合比报告及原材料复检资料是否齐全。
6、检查预拌砼企业从预拌砼的出厂运输、工程现场预拌砼交货检验、技术交底、预拌砼现场试块见证取样、预拌砼浇筑等质量行为,随机抽查预拌砼的坍落度是否满足标准规定要求。
三、 检查方法
采用现场考评打分方式进行。抽检出厂预拌混凝土质量采取抽检方式,必要时还要抽检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质量,抽检样品由自治区检查组进行封样,受检单位负责送有试验室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部门检验,在规定期限内向自治区检查组提供检验报告。
四、检查安排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3月24日至4月15日)。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对照上述检查内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为依据,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2、市县建设主管部门专项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程项目春季复工检查,首先对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确保预拌混凝土出厂和进入施工现场质量合格。
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检查阶段( 5月2日至6月24日)。我厅抽调工程质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进行检查。检查采取查资料、查现场、查实物等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并对出厂混凝土实施抽样检测。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各市县专项检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发文通知。
五、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 长:郑德金
副组长:何晓勇、李志刚 安自保 马明军 张国顺 刘泰保
成 员:童文峰、王忠、董妙龄、孙中宁、杨文平、黄晓明、张宝相
六、具体要求
1、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预拌混凝土专项监督检查,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要性,按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按要求提出详实的自查报告。结合本市县工程项目春季复工检查,首先对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确保预拌混凝土出厂和进入施工现场质量合格。
2、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作用,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日常监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将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监督纳入质量监督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使用过程的监督抽查,可根据预拌混凝土质量存在的问题随时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