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
(新政发〔2010〕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0-2014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明确了全县今后五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规划》要求,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实施《规划》的具体意见,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县政府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贯彻执行《规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贯彻执行《规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规划》实施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情况交流工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2010-2014年)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
(2010-2014年)的通知》(抚政发〔2010〕19号)精神,为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针,进一步促进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初级目标,结合新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1.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落实《纲要》和
《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2. 规划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
《决定》和《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抚政发〔2010〕19号),通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探索形成一套符合县情、比较成熟、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治政府目标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