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市属单位:
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抚政办明电〔2010〕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救援能力,经县政府同意,现就依托公安消防部分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救援队的组成
全县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同时担负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县政府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组建应急救援支队,应急救援大队领导班子构成及隶属关系与全县公安消防编制、体制设置保持一致。
二、工作职责
全县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雪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土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三、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