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实行“两证一签”(苗圃证、检疫证,合格标签)制度,加强对出圃种苗的检疫监管,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苗木分级,坚决杜绝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带病苗木和不适应本地生长的苗木上山。各乡镇如需异地调运林木种苗,必须进行严格现地检疫,严防病虫害随种苗在地区间传播。林业部门要聘请省市相关种苗专家会同本单位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县现有苗木进行普查、检疫,掌握重点苗圃林木种苗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等级,并进行登记,对符合“两证一签”要求的,确定为春季造林指定苗圃。
采取政府采购和农民自主采购相结合的方式采购苗木。“三北防护林”等工程造林实行政府采购,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发改、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采购小组,统一招标、采购、供给;其他造林项目所需的苗木由各乡镇组织群众到指定苗圃采购。各乡镇要及早着手采购苗木,确保苗木及时供给。如未按照要求到指定苗圃购苗,苗木出现质量等问题的,由购苗者本人负责,造成的损失由购苗者自行承担,同时林业部门不给予造林补助。苗木调运要继续坚持完善“谁调苗、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严把苗木质量关。不论是林业部门采购苗木还是各乡镇组织群众自购苗木,都必须做到种源清、苗木壮、等级高。凡苗木规格达不到规定标准,不得采购调运、上山栽植。
3.抓好造林前的技术培训工作
加强《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等新标准的培训和宣传。林业部门技术人员要及早进村到位,在广泛宣传植树造林重大意义的同时,采取以会代训、地头培训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造林技术培训,详细讲解植树造林技术规程,提高春季造林科技含量。按照《
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造林绿化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强化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的监督检查。
4.提前做好抗旱防寒等预防工作
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灾的意识,加强抗旱防寒设施维护和相关物资储备。要充分考虑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和春旱的可能性,切实搞好苗圃地、新造林地等重点地段的防寒防冻应对措施,并做好抗旱造林、浇水保苗应急预案。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巩固造林绿化和林业建设成果。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完成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