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要依据《
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尤其要将东南公路等主要公路、河流两侧,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的周边,25度陡坡地以及生态脆弱地带作为工作重点。各乡镇要对毁林开荒、非法开垦林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认真排查、逐户宣传、摸清底数、做好统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依法管理,切实承担起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本乡镇依法打击毁林开荒、治理非法开垦林地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方案,坚决遏制毁林开荒违法活动势头。各乡镇要组织包村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对照森林资源分布图和土地台帐,利用GPS等测量工具对毁林开荒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逐沟逐岔、逐户逐块排查,确定地点、位置、拍照存档、登记造册,然后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责令其限期清退。
四、依法严厉打击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林业站、公安派出所、国土所要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开展好该项工作。县森林公安局要积极参与,承担起应尽的职责。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滥伐盗伐林木、毁林开垦、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本着调查、整治、打击同步进行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毁林开荒面积较大,经教育和处罚后,仍继续实施毁林开荒的人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打击犯罪、教育群众。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坏的违法犯罪案件,森林公安要采取有效侦察手段,并主动与公、检、法沟通,提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力争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形成打击的高压态势,给予违法犯罪分子以强大的震慑。
五、及时恢复植被
各乡镇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责令毁林户做好恢复植被工作,要求其在今秋明春完成毁林地块的退耕还林,迅速恢复森林植被。严禁在已经还林的小块地间耕作农作物,尤其要杜绝喷洒“农达”、“见绿杀”、“一把火”等对林木危害巨大的农药和除草亮剂。未能还林的小块地同样不允许种植各种农作物。对已种植的,在本通知下达后,要及时通知农户在10日内自行平毁、铲除。否则,将依法对继续种植农作物的农户进行严肃处理,坚决予以平毁、铲除,并处以相应处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毁林农户自己承担。
六、做好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