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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毁林开荒违法行为治理非法开垦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毁林开荒违法行为治理非法开垦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现代林业建设,造林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得到长足发展。但是,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农户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自留山、承包山和集体林地上进行毁林开荒、非法开垦林地等违法活动,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目前,全县大田农作物播种已基本完成,经调查发现,部分乡镇毁林开荒、非法开垦林地等违法现象有所抬头。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5月10日至6月10日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毁林开荒、整治非法开垦林地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打击毁林开荒整治非法开垦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张文新担任,成员由公安、林业、农发、国土、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
  各乡镇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林地资源要安排经常性的检查巡护,坚决杜绝发生开荒和非法开垦林地行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派出所、林业站、国土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乡镇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中层干部包村、一般干部包点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发挥村干部和护林员的作用,明确其责任区域,强化责任,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还要成立督查小组,对各村和包村干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搞好舆论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电视媒体、发放传单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积极宣传《森林法》,宣传毁林开荒违法活动的危害性和禁止毁林开荒违法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尤其对存在毁林开荒和非法开垦林地的农户一定要宣传到位(以入户单上的签字为准)。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严明纪律、务求实效,使其完全了解县政府打击毁林开荒和非法开垦林地行动的决心,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三、狠抓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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