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食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健全食品企业档案,大力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坚决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提升质量控制能力,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牵头单位:自治县质监局)
(四)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严重突出的食品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食杂店,重点检查广大消费者举报、投诉多的食品。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特别是大力加强广大农村散装白酒流通管理。(牵头单位:自治县工商局)
(五)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畜禽屠宰。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全县定点屠宰场的监督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大酒类市场的规范管理。(牵头单位:自治县经贸局)
(七)保健食品。严格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厉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功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牵头单位: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整顿步骤
此次整顿工作时间历时2年,主要安排如下:
(一)2009年的整顿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4月)
研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