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9年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09〕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六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社会保障和救助
工作实施方案
2008年我县在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105户27372人(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095户448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010户22884人),为认真落实自治县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全县社会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居家养老试点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目标
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力争通过一年的时间,整合民政资源,在2009年7 月前使全县20个乡(镇)的人民群众在社会保障和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居家养老试点等方面得到实惠。
(二)指导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
3、坚持以自力更生为主,上级扶持为补的原则。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自治县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任小组组长。
(二)乡(镇)组织本辖区干部、职工深入村、屯对贫困农户的生活进行调查,做到领导到位,干部职工到位,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积极发动群众进行生产自救,自力更生。
三、任务和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任务和内容,在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整合民政资源,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制定全县2009年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任务。重点任务是:制定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使之覆盖全县城乡居民;进一步做好社会流浪救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开展城乡居家养老试点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