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农行农户小额贷款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怀政办发〔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怀化市委关于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决定》(怀发〔2009〕12号)和《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怀政发〔2009〕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特别是油茶与肉牛两大产业规模化发展,有效筹措开发资金,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广农行农户小额贷款、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原则
(一)加速开发原则。农行小额贷款以一定模式及时投放给从事农业生产开发的组织或农户,带动社会和农户自有资金积极投入到农业产业开发,使农业产业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较快发展。
(二)增收增效原则。通过加大投入,扩大农产品生产规模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基地和加工企业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实现农行增加效益、农户增产增收和企业达产增效的目标。
(三)便捷易行原则。农行发放的小额贷款要方便开发组织或农户,条款易懂,手续简便,易于操作,便于推行。
(四)安全可靠原则。要防控风险,确保开发项目效益,做到信贷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
二、合作模式
(一)“公司+基地+农户”模式
以农业银行提供的金穗惠农卡为载体,发放小额农户贷款,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该模式是农行依托农业产业化企业向与该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农户发放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农业产业化企业为农户小额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模式。
(二)“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以农业银行提供的金穗惠农卡为载体,发放小额农户贷款,实行“专业合作社+农户” 模式。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的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是指向专业合作社社员发放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专业合作社为本社社员小额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