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及时更新数据,确保“221信息平台”应用的时效性。继续整合涉农信息资源,通过“221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将各部门现有的“三农”信息资源集中,使信息资源在交换中增量、在共享中增值。郊区各区县、市级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目标、途径和原则,及时采集更新各自职能范围内与“221信息平台”相关的信息资源,将其明确列为日常工作范围。
4.完善系统功能,不断开发“221信息平台”在部门量化管理和辅助决策方面的应用。继续综合集成多种新技术,完善和加强专家系统,深入开展土壤化学、重金属含量等加密调查,为蔬菜、果树、畜禽等20类左右农业管理业务建立决策支持链条,研发多种服务终端,完善“221信息平台”的信息查询、决策分析、综合服务功能。
5.开展试点示范,引导“221信息平台”广泛应用。按照“内在动力强、业务需求高、信息化基础好”的标准,确定示范试点,从培训、技术、政策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通过树立和培育不同模式、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示范单位,总结服务模式,推进技术应用,促进示范单位信息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
水务、农委、园林绿化、农业等部门,应率先推广应用“221信息平台”,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具体意见,切实加以推进。在应用实践基础上,研究制订“十二五”期间“221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规划。
6.加强应用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和各级用户应用能力。全市统一对市级平台管理人员及区县平台负责人、业务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分期、分类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郊区各区县对区县一级平台管理人员及乡镇、合作社、村信息员进行培训,提升信息采集、操作使用能力。要关注国际国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借鉴,取长补短。
7.积极总结宣传,提升“221信息平台”的品牌和知名度。认真总结“221信息平台”建设应用的典型经验和应用效果,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有重点的做好推介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主动向在京国家机关及大型国有企业、国际总部基地介绍情况,加大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力度。
要组织新闻媒体对“221信息平台”进行宣传,提升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为推广应用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
三、落实“221信息平台”推广应用的保障措施
(一)不断加强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和统一部署下,由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市农研中心、市农科院共12个单位,组成“221信息平台”协调小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221信息平台”的建设应用工作。同时,与“221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密切相关的12个市级相关单位(包括市规划委、市商务委、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保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地勘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市农职院、中央农产品批发市场管委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公司)要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联络和协同事宜。